• 鄭州
您的位置: 法律保 > 勞動糾紛 > 辭退解雇 > 詳情

公司經營不善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么?

來源: 找法網|0 2022-08-31 16:36:08

一、公司經營不善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嗎?

公司經營不善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另外,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或稱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與否,分為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公司經營不善辭退員工,員工可以得到什么補償?

(一)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如果公司經營不善裁員需要賠償員工嗎?

你好,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標簽: 公司經營不善 辭退員工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溫馨提示: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相關知識推薦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眾服務

法制網公眾號

快速找律師 / 免費咨詢

查法律知識 / 查看解答 / 隨時追問

律師服務(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請QQ留言)

律師加盟

律師營銷服務

在線客服:

加盟熱線:

律師營銷診斷

營銷分析 / 回復咨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律保,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net.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