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爭議的訴訟程序
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規的程序,以規為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一)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者主要的法定維權渠道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勞動保障監察程序;
(二)目前兩個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勞動者需出庭舉證、辦理比較繁瑣的仲裁訴訟手續,勞動者常常由于應訴能力不強導致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2、按照程序舉報投訴,可以免去出庭應訴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勞動監察處理該類案件時缺乏司法體系的有力支持,勞動保障監察處理難、執行難現象十分突出。
二、勞動爭議管轄的基本原則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我國法律上對于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管轄并無規定,這和我國《民事訴訟法》頒布時,我國尚處在計劃經濟時代,勞動用工主要實行固定工制度,勞動爭議案件還很少發生,故制定《民事訴訟法》并沒有對勞動爭議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的規定。但是隨著我國《勞動法》的頒布實施,勞動力逐步市場化,勞動力的流動性大在加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利益沖突大為增加,在此種情況下勞動爭議案件逐年大幅上升,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已成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法律對于勞動爭議案件的管轄缺乏明確的規定,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之前,勞動爭議訴訟管轄在各地人民法院的實踐中處于無序狀態十分混亂。2001年《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的頒布結束了勞動爭議案件訴訟管轄的混亂狀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了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管轄。該解釋第8條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9條規定:當事人雙方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同一仲裁裁決,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先起訴的一方當事人為原告,但對雙方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一并作出裁決。當事人雙方就同一仲裁裁決分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給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上述法律規定確定了勞動爭議管轄的基本原則,也即,除一裁終局案件外,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不明確或實際履行地點不明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亦無法確定勞動合同履行地時,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三、勞動爭議起訴狀怎么寫
勞動爭議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勞動爭議的訴訟程序的相關知識,通過對本篇文章的閱讀,相信你對勞動爭議的訴訟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網站,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律保,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net.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