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結婚是父母之命,現在是自由戀愛、婚姻自由的時代,離婚后再婚已不罕見,那么關于離婚當事人如何申請再婚?小編結合相關法律規定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一、中國公民離婚后再婚申請:
離婚的中國公民在國內申請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 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 無需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但須經其居住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持有我國人民法院第一審離婚判決書的當事人申請再婚,須提供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
二、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再婚:
離婚的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再婚,須出示離婚證件。如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須同時提供經我 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其原配偶的國籍證明。其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經我 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國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 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但須經其本國公證機關公證,并經其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駐華使、領館直接認證。
我國駐外使、領館應按有關規定為經駐在國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過的離婚證件辦理認證手續,并為長期或已在國 外取得合法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出具或認證婚姻狀況證明。情況特殊者應先報國內審批。
三、其他相關規定: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將結婚當事人提交的我國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裁定書或經公證、認證的離婚證件、國籍證 明或離婚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收入當事人的結婚登記檔案。
凡與我國簽訂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外國法院出具的離婚證件在我國使用,按條約的有關規定辦理。
申請結婚當事人提供假證件或證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以上內容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離婚后如何申請再婚的相關內容,另外還對當事人辦理再婚登記的特別規定作出說明,相信大家閱讀過后有一定的了解和認識,大家后續有具體疑問的,可以向網站中在線律師咨詢。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律保,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net.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