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
您的位置: 法律保 > 婚姻法 > 離婚 > 詳情

離婚案件管轄如何確定的?離婚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是什么呢?

來源: 法務網|0 2023-03-16 08:50:23

以下是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離婚案件管轄權如何確定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離婚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 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并且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由該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戶籍遷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超過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特殊情況下,離婚案件的管轄

(一)特殊情況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如果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

3、勞動教養;

4、監禁。

(二)夫、妻離開住所地時的管轄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情況下管轄

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關于離婚案件管轄權如何確定的相關內容,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 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找法網,我們網站將有專業的律師為您進行一對一解答。

標簽: 離婚案件 案件管轄地 起訴離婚 審理期限
溫馨提示: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相關知識推薦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眾服務

法制網公眾號

快速找律師 / 免費咨詢

查法律知識 / 查看解答 / 隨時追問

律師服務(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請QQ留言)

律師加盟

律師營銷服務

在線客服:

加盟熱線:

律師營銷診斷

營銷分析 / 回復咨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律保,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net.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