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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 離婚請律師要多少錢?

來源: 法務網|0 2023-02-09 13:35:34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在婚姻問題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所以,法律為了適應時代的需要,也做出了一些新的調整,對于當代婚姻問題中的一些問題都有新的修整。民法典離婚財產怎么分割呢?請看以下資料。

一、新婚姻法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婚姻法》已經廢止,婚姻相關問題應該依據《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中的規定進行處理。

離婚財產的分割按照以下原則來處理:

1、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男女平等,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的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4、給予補償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離婚財產保全是什么

1、提供擔保。

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須由申請人提供擔保或交納保證金,并且當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2、處于預防財產損失。

只有在訴訟爭議的財產存在毀損、滅失等危險,或者有證據表明被申請人可能采取隱匿、轉移、出賣其財產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職權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爭議財產。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4、申請的法院。

離婚訴前財產保全,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后,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動產的保全。

人民法院對不動產和特定的動產(如車輛、船舶等)進行財產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關財產權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該項財產的轉移手續的財產保全措施;必要時,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該項財產。

6、法院裁定財產保全。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三、離婚財產分割會查個人賬戶嗎

離婚財產法院一般不會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的,只有在當事人提出調查的申請之后,法院才會調查銀行賬戶。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申請不予準許的,應當向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送達通知書。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的次日起三日內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書面申請復議一次。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復。

可以看出,在針對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割問題上,做出了非常詳細的規定。夫妻的財產分割,不僅是針對現金,也針對不動產,例如房子,共同經營的單位等。有些情況可能是比較復雜的,這些在我國的法律中,都有著詳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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