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
您的位置: 法律保 > 損害賠償 > 侵權損害賠償 > 詳情

怎樣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來源: 法制法律網 2023-06-09 10:41:25
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制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愿,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鑒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又稱即時辭職,是指勞動者無須向用人單位預告就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按照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為勞動者提供安全衛生保護,及時、足額支付工資,辦理社會保險等,會嚴重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影響勞動者的人身權利和基本生活保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要求勞動者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賦予了勞動者以勞動合同特別解除權,即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規定了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由于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可能會給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帶來較大影響,所以法律明確規定了勞動者行使勞動合同特別解除權的條件,一般限于用人單位有過錯行為的場合,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勞動合同法》——引者注)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該情形包括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標簽: 法律效力 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溫馨提示: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相關知識推薦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眾服務

法制網公眾號

快速找律師 / 免費咨詢

查法律知識 / 查看解答 / 隨時追問

律師服務(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請QQ留言)

律師加盟

律師營銷服務

在線客服:

加盟熱線:

律師營銷診斷

營銷分析 / 回復咨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律保,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net.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