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出現于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于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一是獨立型模式;二是附屬型模式。下文是相關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創業板簡介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由于新興的二板市場上市企業大多趨向于創業型企業,所以又稱為創業板。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于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科技型、成長型企業的搖籃。
創業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場的二級證券市場,以NASDAQ市場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并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二、創業板主要分類
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
(一)獨立型
完全獨立于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鮮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場——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即屬此類。
納斯達克市場誕生于1971年,納斯達克股票市場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場中成長速度最快的市場,而且它是首家電子化的股票市場。
每天在美國市場上換手的股票中有超過半數的交易是在納斯達克上進行的,將近有6000多家公司的證券在這個市場上掛牌,同時也有2000多家企業退市。
(二)附屬型
附屬于主板市場,旨在為主板培養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發展成熟后可升級到主板市場。換言之,就是充當主板市場的“第二梯隊”。新加坡的Sesdaq即屬此類。
三、創業板上市條件
(一)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1、股票經證監會核準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3、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4]
(二)企業要求
1、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2、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3、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并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并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并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三)上市程序
在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對企業改制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與輔導。
第三步,制作申請文件并申報。
第四步,對申請文件審核。
第五步,路演、詢價與定價。
第六步,發行與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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